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和标示,商标注册更需要选择好的文字进行组合。由于汉字固有量的限制,那些含义较好的固有词汇早已被他人收入囊中,很多商标注册申请人感叹商标注册太难了。除了商标近似性判断的标准以外,商标注册本身还有一些特殊的词语是不能触碰的。
商标中带有“中国”或首字为“国”字的商标一直是申请人钟爱的对象,对于商标中含有“中国”的商标,商标局可以直接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下列标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予以驳回。
对首字为“国”字的商标的审查,除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以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曾专门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对含有“中国”或者首字为“国”字的商标审查标准应当从严审查。
根据该规定,对于含有与中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予以初步审定:
1、 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当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2、 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3、 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4、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一般情况下,对于以“国字+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字+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均予以驳回。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或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可予核准。
可见,由于带有国字头的商标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其产品经过国家质量标准的审批,产品优于其他同类产品,容易构成“夸大宣传并具有欺骗性”,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商标局针对带有国字头的商标采取从严的审查标准。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国酒茅台”,历时10年9次申请均未成功,虽然其最终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但是已经遭遇其他酒品行业知名企业的异议申请,其后续的状态也不容乐观。
但是,上述规定也并非带有“国”字的商标一律不能注册,如果申请商标包含“国”字头,但并非“国字+商标指定商品名称”,则应当区别对待,如果不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特点的误认,或者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或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或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名称,还是有望通过商标局的审查。
目前在多件商标申请中,申请商标虽然含有“国”字,但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的简称或者商号一致,均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所以并不是带有“国”字不能成功商标注册,只是要求比较严格苛刻,想利用注册国字商标进行宣传盈利的,基本是不会有注册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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